PL 就像是膠水,要把分散在各個 function team 的 engineers 緊緊地連繫在一起。尤其是在以 function team 編組的架構下,想辦法讓這些 engineer 感覺起來像是在同一個 project team 裡。
所以,PL 這罐膠水得要夠強才行。
而現在的我,就好像是 3M Post-It 上那「有點粘,又不會太粘」的半調子膠一樣,沒有足夠的力量把整個 project team 綁在一起,只是不時地去煩 engineer,讓 engineer 感到很煩而已。
半調子膠有半調子膠的用處,就好像 Post-It 一樣;然而,在需要三秒膠的場合使用半調子膠,只會讓大家都痛苦罷了。
雖然小弟已經離開了這麼久~但是還是可以感受到你的無奈,上頭當時將原本project team的編組改成function team的編組,也是有許多人提出來要這樣改會比較流暢,這兩種編組方式各有它的利和弊,成哥當時也是說先Run看看,有問題就提出來大家討論,或許有人有跟成哥提出了,或許沒有,於是就一直這樣編組下去,建議可以大膽的跟上頭或者是其他的PL討論討論你的看法,看是否有可以修正的地方~!要不然~~就拿來給我簽~准~吧!Orz開個玩笑!
為什麼會覺得自己讓engineer覺得很煩呢 😛
是他們這麼說嗎, 還是你自己的想法
不要想太多不存在的東西嚇自己捏~~~ 😛 …….
(為什麼這個blog要回文, email add 還 required =_=b bb)
(然後我打了email add以後 又說短時間不準我po文了 =_=b||||||)
(然後這個short while可能是兩個小時以上…. (囧) ? ??
(真懷疑其實我是來踢館的…………. XD
To Roger:
有時候,真的不知從何講起啊!
你準備好要簽了嗎? XD
(還在考慮啦!要給你簽也沒那麼快)
To Amy:
Well, you know, I always think too much. :p
又,設定要留 email 是因為不想要讓一堆雜七雜八的垃圾留言進來。
反正公開頁面上也看不到這個資訊嘛!留一下也沒差吧? :p